高考上了中山大学,我读到二年级,觉得没意思透了,停了学。那时母亲开始卖百货,生意不错。这之前,或者这个期间,甚至结婚前,我甩过多少女人,我已无法统计。女人,就像我脚下的路,四通八达,过目就忘。我从来不爱她们,完事后就叫她们走。有的不愿意,哭啼不休。我就骂,甚至逼得用拳头。我觉得人间本无情感,男男女女惶惶然行走,不过是身体找身体,从年轻到衰老,从此地到彼地。找不到那具想要的身体,就一辈子流浪。母亲和我的观点一致,或许是她的言行成就了我的观点。她一生都在找寻想要得到的,没人知道她想要什么。她做生意赚了很多钱,也找了数不清的男人,只要她爱上的,她就不顾一切出击,不管对方已婚还是未婚。然而她今年已经年逾60,仍孑然一人,没人知道她为什么不结婚。曾有一位颇有才华的工程师为她自杀身亡,她也只是撇撇嘴,吐出两个字:“该遭!”但我不同于母亲的是,我要婚姻,哪怕仅是形式。1993年,我因一则征婚启事认识了小红,很快与她走进婚姻殿堂,但很快我又发现她不适合我。解脱后在1994年,我去电台打了一则征婚广告。彭燕,就这样来到我的身边。她胖胖的,一副温柔贤慧状。她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认识我时在南坪某医院做化验。吸取前次教训,认识初期我就告诉彭燕,自己生活放荡,你爱我就得同时接受我的坏毛病,因为我不可能因为某人而改变天性。她满口答应我的要求,让我感动不已。“她真温柔,宽容,大度。”第一次,在心底里,我对一个女人产生好感。这让我吃惊,我一直以为自己是铜筑的墙铁打的壁,没有女人能够穿越我。可我这次竟然因为一个认识不久的女人,并想与她过一辈子。这是我的决定,做出这个决定时,我的心又惴惴不安。因为同时有个叫易敏的女人爱我,那是我打出征婚广告后的应征者之一。虽然我不爱她,但要我就此放弃心又不甘。于是我对彭燕与易敏同时说了一字不差的一句话:我要与易敏生活10个月,然后再回到彭燕身边。两个女人默默同意了。说好了不许爱,只是生活10个月,我说到做到。10个月后,我回到了彭燕身边。一切如从前,我与彭燕间,仿佛没有间隔10个月,也没有发生任何事,我们仍然如以往爱着。这件事后,我有时有些恍惚,为彭燕的冷静与坚定,不知道她是否真实。试问,世间有几个女人能够容纳自己心爱的男人与别的女人相处?或者是不是我与那个叫易敏的女人,根本没发生什么,只是我做的一个梦?想来想去,却是更添爱一层——我宁愿相信这是她的大度。没办法,我天性喜爱温柔大度慈母般的女人,就像我每晚喜欢偎着女人,将头枕在她软软的胳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