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三十多岁的时候,她才刚满二十岁;他是有妇之夫,她是正当花样年华的女孩。然而一旦爱上便不问年龄,不问经历。既然爱了,并为爱抛妻弃女,那为何这样的爱中还搀杂着诸多的猜疑与不信任?
见到天培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他的憔悴,他说是因为最近感情上失意睡眠不足所致。
天培能够不顾世俗的阻碍离婚跟薇薇走到一起已经很不简单,但他犯了兵家大忌。爱情之所以能保持长久,关键在于信任和宽容。而他对薇薇长久的猜忌令她产生了反感。爱一个人就要给她适度的自由,不能把她束缚在身边。
三年前,我在A厂开车。
那天,我坐在车里等老板,突然眼前闪过一团火红的色彩。有个身穿红色上衣的女孩边敲车窗边满脸笑容地跟我打招呼。我觉得她很眼熟,但就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我摇下车窗,问她:“你叫我吗?”她笑:“当然是叫你了,小叔!”
小叔?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我什么时候冒出一个侄女了?细一看,这不是我那个多年未见的远方亲戚薇薇吗?没想到当年那个调皮小女孩也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从那次相遇之后,薇薇火红的身影再也无法从我脑海中抹去,她的活泼开朗和洋溢着青春活力的笑脸都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再一次见到薇薇已经是我在S厂开车的时候了。我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跳槽之后再次碰到她,我认为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她脸上依然整天挂着笑容,依然让我心动。但我心里会自责,我这个有妇之夫怎么能对侄女(虽然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侄女)有非分之想呢?然而感情之火一旦点燃,又如何能够轻易将之扑灭呢?
很巧,薇薇跟S厂的老板是很熟。所以我和薇薇就有了经常接触的机会。有一次我到市区送货,薇薇也吵着要去,我当然求之不得。在车上,薇薇把一盒磁带递给我:“这是张信哲的歌,我最喜欢听了。你放给我听吧!”在这之前,我压根不知道张信哲是何许人物,但因为薇薇爱听他的歌,出于爱屋及乌的缘故,此后张信哲也成了我的偶像。
在市区,我和薇薇玩得很愉快。晚上,我们在广场散步时,我猛然发现这是个表白的大好时机,哪怕被拒绝也无怨无悔。我鼓足勇气对她说:“薇薇,以后你能不能不要叫我小叔了?”她眨着眼睛问我:“为什么?”我支吾着说:“因为我喜欢你呀!”她猛地跳起来抱住我:“张天培万岁!终于向小偶像表白了!”
薇薇告诉我她其实也早就喜欢我了,喜欢我的成熟体贴。此后我便和她煞有介事地谈起了恋爱,品尝到了初恋般的甜美。由于在辈分上她该叫我小叔,我又结了婚有个八岁大的女儿,所以我们的恋爱有点像革命地下党是秘密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