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台湾,一股“捡尸”的社会现象,在网路引发讨论,更有网友以“捡尸大道”形容新北市信义区一带,深夜过后,男女在酒精催情下,陶醉于“男爱捡、女被捡”的性爱关系,多名曾玩过“终结一夜单身”的男女,向媒体自白心态。所谓“捡尸体”,即男生把女生灌醉,再带走发生性关系。有两性专家直指,不留情感的激情,只能称为“一夜性”。
一名醉醺醺的女生,被男生当街抱起。
台北信义区夜店林立,每周三、五、六吸引近三千名男女彻夜狂欢。台湾一家媒体连续一个月观察,发现凌晨过后,满街男女尽是瘫坐、大叫、互拥、忘情激吻,甚至当街呕吐、狂哭、上演各种失态行为。
自称一年曾捡过三十人纪录的大卫说,“全尸不要,只捡半尸”。所谓“全尸”,就是醉到不省人事的女生,“半尸”约七分醉,“全尸有尸臭味(酒味),还会吐,很恶心,半尸虽然醉,仍有知觉,做爱时会更主动。”大卫表示,捡尸有“三不二有”原则,“三不”就是不找有男伴、不请同类酒、不过夜,“二有”即有酒量,有子弹(钱)。
性感辣妹在夜店外倒地猛吐,男生使力搀扶。
另外,爱在凌晨三时后出动的C先生则表示,PUB的女生比较爱喝,“若想对方醉的更快,会请特调酒。”二十七岁的D小姐表示,“这种事一个巴掌拍不响。”被捡过七次,其中包括在国外,“早上醒来,全身光溜溜躺在别人房间。”她虽自认不会醉,但常在意识模糊下,被人摸、激吻,“有时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